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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港在线
深圳实现车档电子化,车辆转籍不用再去拿档案了。随深港在线的小编来看看吧。
深圳实现车档电子化
从9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15个城市开始试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试点工作。
试点城市:南京、苏州、泰州、杭州、宁波、嘉兴、南昌、上饶、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南宁、柳州、重庆15个城市。 一地办结车辆转籍
在新的转籍模式下,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间迁入迁出的,申请人无需到转出地车管所交验车辆、提取档案,可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转籍登记。车辆档案资料将以电子化形式在转出地、转入地车管所之间实现网上传递,变两地往返为一地办结。
只有这些车辆可以办理
但并不是所有机动车都符合办理标准。新的转籍模式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籍变更迁出,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机动车转籍该如何办理呢?
一、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需查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二、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机动车不需要验车,只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受理后,即可前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转籍。车主也可直接前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交资料办理机动车转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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