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大半夜的朋友告诉我郭敬明上热搜了,吓得我马上睡了一觉,养足精气神,第二天早起带着卓伟小分队赶到微博现场吃瓜围观。
原来是郭敬明旗下签约作者李枫半夜自曝被性侵 —
李枫在文中这样说道:
我和他一起住,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
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还想给我口交。恶心至极。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经对我构成了性骚扰和性侵犯,曾经咨询过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
就目前李枫给出的这两段描述,若然属实,我只得出两个结论:郭敬明是同性恋;郭敬明曾试图和李枫发生亲密行为,但未果。
然后李枫在文章结尾,再顺手给了郭敬明几巴掌: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里面,有一位,一个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赏他,并且他当时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稳定的生活,结果遇见这种事,他早已离职了,我为他感到可惜。
这一段说的什么性侵其他签约男星什么的,单凭李枫一人之言很难下结论,暂时没从考证。
我不是站郭敬明,但根据这几段话,郭敬明顶多就是性骚扰,并没有性侵李枫,毕竟,他没有爆他菊花,也没有在他说不的时候强制给他口交。
当然,如果有确实证据证明郭敬明性侵属实,曾经利用公务之便违反他人意愿实施性行为,我第一个站出来闹他是渣渣!
目前来看,就只有郭敬明是同性恋这个结论比较靠谱。
早在三年前,郭敬明和朱梓骁之间的传闻就已经轰动一时。
先是朱梓骁在拍《一起来看流星雨》时,就是郭敬明极力推荐。为了捧红朱梓骁,郭敬明还曾在《最小说》定稿前两天,把封面换成了不搭调的朱梓骁的封面。后来更有朱梓骁前男友陆力文爆出郭敬明横刀夺爱,还曾在微博报复性地爆出和朱梓骁的床照。
后来让朱梓骁在娱乐圈销声匿迹的是当时火爆网络的大老板与金丝雀事件
,王思聪还曾经转发过。
据说大老板指的是郭敬明,包养的金丝雀意指陈学冬。
自此事件后,朱梓骁清空所有微博,身影逐渐淡出娱乐圈。
种种迹象表明,郭敬明是个同性恋的传闻,空穴来风,未必没因。
至于他性侵男明星的传闻,我则保留意见。
就姐个人来说,他是同性恋很正常,但若性侵属实的话我表示那才是真的恶心。
你们认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