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内江艾滋感染者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在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现场签署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被告内江某公司并且支付原告谢鹏(化名)6.3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发此前的工资(二倍计算)。加上此前劳动仲裁委裁决被告支付谢鹏的6758.74元,调解协议总价值逾17万元。
对此结果,谢鹏表示非常满意,目前他已经回到公司继续上班。
“我不是公务员,但体检却以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了HIV抗体检测!并可能以此为由拒绝签约,我认为单位存在歧视艾滋病人的情况。”不满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的谢鹏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外,并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8年1月25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后根据双方意愿达成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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