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在周二(6月5日)裁定,“配偶”不只限异性亦包括同性配偶,不论成员国是否认可同性婚姻,他们的配偶都可享有居欧权。这次裁决被视为欧盟再走向联邦化的一步,但同时不无隐忧。
欧盟的科曼案受广泛关注,因为它牵涉“配偶”定义和同性配偶的福利。(美联社)
科曼(Relu Coman)是罗马尼亚人,即是欧盟公民,可以依法在欧盟境内自由移居。他在纽约认识的男同志汉密尔顿(Robert Hamilton)是美国人,他们希望步入婚姻,但这是罗马尼亚法律不承认的。科曼因为要去欧盟总部工作,而比利时亦已经通过同性婚姻同法化,所以他和汉密尔顿2010年在比利时缔结婚盟,成为同性配偶。
两年后,科曼和汉密尔顿打算回到罗马尼亚居住。根据法例,因为科曼是罗马尼亚公民,他的非欧盟公民配偶亦可享最少三个月居留权。但罗马尼亚政府指出,由於当地不承认同性婚姻,亦即不承认汉密尔顿是科曼的配偶,所以不批准居留权。
问题怎解决?科曼案成为了近年欧洲法院其中一宗备受关注的诉讼。
欧洲法院设於卢森堡,是欧盟法律的最高法院。(图)
欧洲法院:居留权不冲击传统婚姻
首先,要明白欧盟的司法体系。欧盟每个国家有独自的法律和司法系统,但他们亦共同权有一个欧洲法院。若果案件牵涉欧盟法律的解释,成员国法院会将问题交到欧洲法院,请他们厘清法律定义。这亦是香港1980年代构思回归后释法机制时的参考对象。
在科曼案,罗马尼亚法院要求欧洲法院解释,在科曼和汉密尔顿这种情况,“配偶”一词应该作何理解。欧洲法院佐审官在今年1月已经指出“配偶”包括同性伴侣,或多或少已预告结局。
欧洲法院在周二颁下判词,指出案件关乎两条法例。第一是2004年自由流动指令,赋予欧盟公民及家人在成员国之间自由移居;另一条是欧盟公约第21条,保障公民在欧盟境内移居和生活的自由。判词指出,科曼和汉密尔顿的婚姻状态获得部份成员国承认,但不获罗马尼亚等部份国家保障,那么科曼在欧盟境内移居和生活的自由就会受限於特定成员国之内。
纵然,移居自由不是绝对自由,可以受到法律规限,但限制必须有正当目的和程度合乎比例。在科曼案中,罗马尼亚政府解释,不承认科曼和汉密尔顿的配偶关系,是要保护国家的婚姻制度和定义。但这一点不获欧洲法院接纳,判词认为给予在外地注册的配偶居留权,不会冲击罗马尼亚已有的婚姻制度,而欧洲法院亦不会强制划一成员国的婚姻定义。
欧盟28个成员国部份承认同性婚姻,部份却不承认。(图)
局部认可往往引起争议
今次欧洲法院的裁决获得不少掌声。荷兰法律学者贝拉夫索尔(Uladzislau Belavusau)指出,科曼案的情况其实与美国2015年同性婚姻合法化有相似之处。当时的美国有部份州认可同性婚姻,部份州不承认,以至美国公民在穿州过省时的待遇亦会有不同。申诉的同志虽是俄亥俄州人,但走到马里兰州结婚,并希望回到俄亥俄州可以获得已婚配偶的待遇。
当然,欧盟和美国最大分别是欧盟是由多个成员国组成,近似一个邦联;美国却是由多个州组成的联邦政府,因此设有联邦宪法和最高法院。在政治和经济上,欧盟成员国的确融合得愈来愈多,包括有欧洲议会等,法国总统马克龙亦提出要欧盟建军。但在司法管辖上,欧盟一直给予成员国有更大的空间和弹性。但难以避免的始终是,在自由流动方面踏前一脚,婚姻制度却未跟随配合的话,就会出现科曼和汉密尔顿那种处境。
贝拉夫索尔认为,欧洲法院对欧盟的理解愈来愈贴近联邦政府,相信是一件好事,可以令中欧和东欧等国家都不得不考虑欧盟其他成员国已经走前,他们亦得从后追上。
罗马尼亚早前出现反政府示威,民众披上欧盟旗帜,以示支持欧盟价值。(图)
但司法进一步融合,其实不无隐忧。德国法律学者格林(Dieter Grimm)近年指出,欧盟法律融合有政治和司法两条道路可走。政治者,即由各成员国寻求共识,透过欧盟政府和欧洲议会等政治机关,修改或完善欧盟法律;司法者,即欧洲法院在解释法律和裁决上统整欧盟各成员国的标准。
走政治的路显然需时较长,难度较大,成员国之间甚至要妥协。但另一方面,近年欧盟正值多事之秋,除了英国公投退出之外,余下成员国内部分歧亦不少,例如匈牙利和波兰则被视为不合群的坏孩子。其中一个原因,正是成员国的方向和理念未完全配合。如果司法进一步整合,而非透过政治协商的渠道,会否令反对同性婚姻的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对欧盟离心更大,实属难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