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广东贫困村的村容村貌要有大变化了!
2277个省定贫困村
政府已经按照每村200万元的标准
下达了启动资金。
政府要把2277条省定贫困村纳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使这些贫困村一步迈上中等水平,让贫困村由“后队”变“前队”,彻底解决贫困问题。
在2277个省定贫困村纳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
其中茂名有180个村被纳入
茂名市(180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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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
突出生产 生活 生态
《方案》明确,要突出生产、生活、生态,全面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乡风文明水平,从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道硬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推进集中供水全覆盖、提升农民住房水平等八方面入手,把2277个省定贫困村打造成为党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为实现高水平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按标准进行考评奖补
《方案》明确,省按照示范村整治标准、示范标准进行考评奖补,奖补资金分为普惠性奖补和叠加性奖补,对承担巩固提升、文化古村落保护开发等有叠加任务的村实行叠加奖补。2277个省定贫困村中,剔除已纳入新农村连片示范村建设的87个贫困村,对于其他2190个省定贫困村,由省级财政新增安排资金313亿元。
省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统筹用于贫困村村道硬化、垃圾处理设施、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长效管护、部分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同时,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专项资金优先投向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整合资源、多方投入
《方案》明确,我省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将实行省补一点,市、县(市、区)出一点,帮扶市、帮扶单位支持一点,社会、村集体及群众筹措一点的办法,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重点投入村庄道路,集中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村内公益设施建设。包括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在内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内小型公益性项目由群众投工投劳和社会帮助解决。
同时,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县(市、区)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优化整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一事一议”等的财政资金。
建设用地保障机制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优先保障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在空心村、边远小型村探索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机制。
广东编制新农村示范村 明确八大创建内容
①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2017年底前
所有自然村都要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
2018年底前
所有自然村基本完成环境整治任务,扭转脏乱差局面。
2019年底前
贫困村要实现清除村庄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村庄绿化美化,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和长效管护机制。
②推进村道硬化
2018年底前
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底化,通200人以上自然村村道路硬底化,乡镇(街道)通行政村达到公路安全通客车条件。
2020年底前
完成通20户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底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
2018年底前
基本完成村庄标准垃圾屋、收集点和保洁员配置。
2020年底前
贫困村村庄保洁覆盖面要达到100%。
④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2018年底前
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和畜禽集中圈养。
2020年底前
自然村基本要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禁养区零养殖、限养区零增长目标,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⑤推进集中供水全覆盖
2018年底前
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
2020年底前
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
⑥提升农民住房水平
2018年底前
全面完成贫困村危房改造任务。
2020年底前
完成农村旧房整治,农村住房基本实现外观整洁、建设有序、管理规范。
2025年底前
完成住房风貌整治、建成安全、舒适、各具特色的示范村。
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018年底前
所有贫困村要完成卫生站、综合性服文化服务设施等建设。
2020年底前
基本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依托村公共服务中心(站),提升行政服务、金融保险、供销等向自然村延伸。
⑧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2018年底前
5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文明村创建标准,80%以上行政村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2020年底前
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文明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