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之所以学社会学,就是在图书馆无意看到李银河写的关于女性的书,后来又看了她的关于同性恋的著作,对此非常感兴趣。
李银河教授每年都在为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努力,她也去参加了《奇葩大会》,也许大家会说她是为了蹭热度,她又何曾不想让观众能够关注到她那研究几十年的问题啊!
但是总感觉近些年内是很难成功的。
我是十分敬佩李银河教授的,她与王小波的努力使我们关注到了这些性少数群体,并且她不断为他们的合法权利奔走相告,付出的辛苦可想而知,其中个人所受的冷眼相对也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但同性婚姻能否合法化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人的努力就可以成功的。
笔者认为它需要的是时间。
看过《摩登家庭》《断背山》以及一些美国电影,对同性恋也有一点点认知,并不能说是了解。
荷兰是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国家,值得钦佩
百度百科上提到: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同性婚姻,而且可以完全享有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权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也就是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即使在世界上历史也并不怎么长,甚至还不到20年。
总是标榜自由的美国直到
2015年6月26日, 美国最高法院26日以5比4的投票结果裁定,同性婚姻合乎宪法。这一裁决结果意味着同性婚姻在全美50个州全部合法。随着这一裁定的宣布,之前美国13个州对同性婚姻的禁令撤销。美国也因此成为全球第21个在全境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不得不承认,西方的思想观念比中国确实会开放很多,但是他们在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上也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斗争与努力,一次次冲破了层层阻力,甚至很多同性恋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还好,最后取得了部分的胜利。
但是这种胜利也并不是被所有人承认,在很多人眼中,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在他们眼中同性恋是一种变态行为,甚至是违反宗教信仰的行为,他们对同性恋的认知停留在固有的观念中,即使现在科学已经足够发达,发掘出很多不为人知的原因,包括社会和家庭的各种影响,并不仅仅是个人因素,他们本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歧视和责难。
尤其后来艾滋病盛行,很多人会把这种疾病的产生归因于同性恋者身上,这也并不能完全说是一种强加性的想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将这一标签强化后的严重后果就是忽略了艾滋病产生的其他原因,再加上大众传媒的大肆宣传使得同性恋者的生存空间又不断缩小。
只能说,国外对于同性恋以及同性恋婚姻的接受度在不断提高,仅仅从他们的电视剧电影中就可见一斑,但中国电视剧电影中即使涉及也显得那么小心翼翼不可见光的感觉。
国内为什么同性恋婚姻无法合法化?
笔者认为这其中肯定有很多原因,一一列举也必定不能涵盖。
思想观念肯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试想,如果政策通过了,但是人们的观念还是这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那么同性恋者肯定也不会光明正大地带对方去见父母去结婚,可能就会走上形婚的道路,于是又会多很多无辜的同妻。
但思想观念的改变又岂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事情,甚至可能会经过几十年上百年。文化堕论理论提到过思想观念的改变排在所有的改变之后,所以只能说等到人们的普遍教育水平提高到一定的程度,而对其的认知也能更加客观公正,这才是能够改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否则曲高和寡的努力是很难推动法律的更改的。
另外同性恋婚姻也是一种冲击传统婚姻的行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一些人眼里同性恋婚姻并不是一种稳定的婚姻,因为他们不能生育孩子,只能选择丁克或者领养孩子,这样使得家庭的凝聚力不如传统家庭,因此其不稳定性可能会提高离婚率或者危害社会的和谐。
目前国家正在开展二胎政策,因为老年化社会已经在到来,如果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否会影响人口出生率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一点思考,内心是十分期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因为这不仅关心着这在数量上并不少的性少数群体的幸福,还代表着一种思想观念的巨大转变,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