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等对于平等和人权的规定,婚姻登记排除同性是歧视,对同性申请婚姻登记应予办理。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八条等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是男女双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应当解释为男女可以平等地和男方结婚,也可以平等地和女方结婚等,其理解明显超出婚姻法相关规定中“男女”的文义范围,属于曲解法律。
所以目前我国法律不支持同性婚姻。 |